武道战神_第315章 破虚天眼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315章 破虚天眼 (第1/2页)

    ??识海之内,三道灵魂印记,绽放着朦胧的光晕。

    ??叶长空的意念扫在这三道灵魂印记上,仔细探查了许久,也没发现任何的倪端。

    ??他本是想直接询问秦妖娆的,不过秦妖娆将这三道灵魂印记剥离从守护之灵体内剥离出后,便是回到入门神珠中陷入了沉睡,叶长空也只有自己来琢磨了。

    ??“灵魂印记,是灵魂意念所化,是一种可直接烙印在灵魂中的特殊记忆传承。”

    ??“这三道灵魂印记,由于是从守护之灵身上剥离而出的,所以才没有直接烙印在我的灵魂上。”

    ??“应该可以直接用灵魂之力来进行融合,使之成为我记忆的一部分。”

    ??叶长空寻思了一会儿,识海当中便是有一缕魂力涌出,涌向将其中一道传承印记。

    ??当这缕魂力触碰到传承印记的一刻,传承印记没有产生任何的排斥,直接与之融为了一体,归沉在了识海中的魂力海洋当中。

    ??嗡!~

    ??叶长空只觉脑袋一阵嗡鸣,脑中瞬间便是多出了一些信息。

    ??上天入地,武可凌天……

    ??脑中涌现出的,是一门叫做《凌天战诀》的功法及修炼方法。

    ??“竟是一门天阶上品的功法!”

    ??叶长空不由深吸了一口气。

    ??风云殿作为云州排名第三的霸主级势力,所拥有的最高等的功法,也仅仅是地阶绝品的。

    ??而即便是云州势力范围最大的霸主级势力,云天宫,也仅有着一门天阶下品的武技。

    ??并且那门天阶下品武技,被云天宫视为了传承至宝,只有历代宫主才有资格修炼,就连林枫、姜浩然这样登上了地丹榜的天骄都没有资格获取。

    ??至于天阶上品的功法,怕是唯有整个九州最顶尖的霸主级势力亦或是一些传承悠久的古老家族才拥有。

    ??“可惜了,凌天战诀虽是天阶上品功法,我却无法修。”叶长空住不住叹了声可惜。

    ??他所修的不死神皇诀,是天阶绝品中都数一数二的功法。

    ??比之凌天战诀,不知要强横多少。

    ??他自是不会弃修不死神皇诀,转修凌天战诀。

    ??这凌天战诀虽强,同样是集炼气、炼体、炼魂于一体,属于无属性的功法,任何体质的人都可修炼。

    ??但,对于他而言,除了能够卖灵石外,便是只能送人了。

    ??“记得倾儿和我说过,她所修的功法,还是外殿藏书阁二层的一门地阶中品功法。”

    ??“要是将它送给倾儿,倾儿很定会很开心。”

    ??想到当他将凌天战诀送给倾儿后,倾儿所流露出的那种激动兴奋神情,叶长空嘴角就止不住的浮现出了一抹笑意来。

    ??旋即,识海中便是有魂力涌出,涌向了那第二道传承印记。

    ??“破虚天眼!”

    ??当这道传承印记与之灵魂本源融合之后,他脑海中所多出的一段记忆信息,更是让叶长空呼吸都变得略微急促了起来。

    ??破虚天眼,不是功法,也不是武技,而是一门无比强大的灵魂瞳术,以魂力来催动。

    ??将之修成之后,能够破开一切虚妄,看透其本质。

    ??通过这门灵魂瞳术的介绍,叶长空还得知。

    ??这门灵魂瞳术,若是用在武者对战当中,更是还可看破对方的破绽所在。

    ??只不过,想要修成这门灵魂瞳术,并不简单。

    ??对灵魂强度的要求,便是化境。

    ??如不死神皇诀,凌天战诀,这等集炼气、炼体、炼魂于一体的功法,基本都是属于天阶的,甚至在天阶功法中都是属于少数。

    ??而天阶以下地阶功法中,附带有炼魂之法的功法,则更为的罕见稀少。

    ??一般未修得炼魂秘术的武者,单纯依靠修为境界的提升,想要促使灵魂强度达到化境的强度,至少也得天丹境的修为。

    ??这也就意味着,一般的武者,哪怕是得到了破虚天眼,也得在天丹境之时才可修炼。

    ??哪怕是叶长空的灵魂强度,也才刚刚破入到化境,堪堪达到修炼破虚天眼的要求。

    ??除此之外,想要修成破虚天眼,更是还需要十多种灵物加以辅助,否则根本无法修成。

    ??“阴阳草,天煞蝰蛇的眼睛,独眼暴风狼的内丹……”

    ??叶长空将修炼破虚天眼的十多种灵物逐一的念了出来,当真是感到很是无语。

    ??他哪怕是达到了修炼破虚天眼的灵魂强度要求,想要将这十多种灵物收集齐,怕是也得耗费很大一番心思吧。

    ??这些东西,每一样都是难寻之物。

    ??不过想到破虚天眼的强大,相对这样的修炼难度而言,也是正常。

    ??“难怪凌王能够在千年前,问鼎天丹榜榜首。”

    ??叶长空心中不由如此的想着:“拥有一门天阶上品的功法,再加上破虚天眼强大的灵魂瞳术,就足以让凌王横扫九成同阶的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